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人气指数:1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0:51
网站介绍

  简介: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是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网站,网站设有部门职能、政策法规、招生信息、专业介绍、报考指南、信息查询、专升本,是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学校情况和招生信息开设的。让广大考生、家长能够在时间内通过权威的视角了解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信息。

  招生办职责:

  1、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各院系制定招生计划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积极拓宽招生范围,及时与各省教育厅计划处、省招办联系,落实、核准外省招生计划。

  3、组织编写专业介绍,认真设计、制作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热情对待有关部门、考生和家长等来访、来电、来信等咨询事宜,做好生源组织工作。

  4、做好招生设备及《入学须知》、《录取通知书》等招生材料的准备工作。

  5、组织好新生录取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工作,负责新生档案接受、整理、转发工作。

  7、及时准确处理好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8、完成招生后的各种数据统计,及时总结,并将招生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录取材料及时归档。

  9、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好应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的报名、体检等工作。

  10、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新趋势,为学院专业设置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11、研究掌握国家招生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了解和学习兄弟院校先进经验,促进招生制度的改进。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录: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0955万余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5983平方米,专任教师33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3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204.56万元,图书41.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外语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外语教学采用英语。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院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

  580103数控技术三年

  580109工业设计(计算机与产品开发)三年

  580201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技术)三年

  590106计算机信息管理三年

  590306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三年

  620102税务(企业税务会计)三年

  620111投资与理财三年

  620201财务管理(工程财务管理)三年

  620202财务信息管理三年

  620207审计实务(企业内部审计)三年

  620203会计(注册会计师)三年

  620107保险实务(保险经纪)三年

  620103金融管理与实务三年

  620401市场营销三年

  620401市场营销(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三年

  620501工商企业管理三年

  620501工商企业管理(质量认证)三年

  650204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年

  660108商务英语三年

  620508创业管理三年

  620304国际贸易实务三年

  520605报关与国际货运三年

  620405电子商务三年

  620505物流管理三年

  530101生物技术及应用三年

  530302生物制药技术三年

  600101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保工程)三年

  610305食品生物技术三年

  620502工商行政管理三年

  660112文秘(速录师)三年

  640101旅游管理三年

  640102涉外旅游三年

  650212客运站务管理三年

  560104室内设计技术三年

  670101艺术设计(家居艺术设计)三年

  670101艺术设计(服饰艺术设计)三年

  670134工艺美术品设计与制作三年

  670106装潢艺术设计三年

  670112广告设计与制作三年

  670104电脑艺术设计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贷款:

  (1)奖学金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单项)等奖学金。国家或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比例2%),二等1000元(比例8%),三等500元(比例13%);实践教学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500元(比例5%),二等300元(比例7%);艺术设计作品单项奖学金(工艺美术学院),每生每年一等500元(比例3%),二等300元(比例5%);特殊贡献奖学金(100-1000元);新生高考高分奖学金,奖励省内外当年入学成绩新生,省内奖励文、理科前三名,奖金额度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省外奖励文、理科前两名,奖金额度分别为2000元、1500元。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学院为贫困生还设立了若干勤工俭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为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4年根据各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6、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有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招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无美术类专业统考省份招生,承认其他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时按2014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联系方法: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邮编:110122

  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29872225 89871386(传真)

  邮箱:lnjj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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